兰州健康证办理指南(办理对象+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更新时间:2022-04-26 08:06:44作者:未知

兰州健康证办理指南(办理对象+办理流程+办理地点)

  兰州健康证办理指南

  基本信息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健康证的有效期是一年的,超过一年则失效。

  办理对象

  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不得参加的工作;

  对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场所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体检和办证流程

  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1、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

  2、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体检/办理地点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此项工作的,其出具的体检单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签发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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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体检采血需在上午9时前空腹进行;

  2、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

本文标签: 人员  健康证  直接  食品  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