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26 09:37:01作者:佚名

吉林市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指南

  一、办理要求

  职工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需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

  二、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本)。

  三、办理场所

  单位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下载《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单位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三)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个人账户启封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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