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户口迁移投靠兄弟姐妹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26 09:51:40作者:未知

无锡户口迁移投靠兄弟姐妹条件+材料

  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投靠

  受理条件

  第一百零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直系亲属处;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兄弟姐妹家庭户;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因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职,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含有代理协议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的;

  (四)因出国(境)定居、应征入伍、服刑被注销户口的;

  (五)历史原因遗留的空挂户。

  申报材料

  a、户口簿

  b、身份证

  c、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

  d、结婚证

  e、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f、房产证明

  g、关系证明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结时限说明

  迁往农村地区的,需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工作时限为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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