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2 01:15:02作者:未知
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市妇儿中心)是市妇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职教师2人、行政人员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化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部分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未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电子版):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新聘用四类普通聘员,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5日
4、报名方式: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cdg@vip.163.com。
注意:电子邮件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性别+籍贯+毕业院校+专业”命名,如“001+张三+女+东莞莞城+华师+中文”,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6日至10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妇联和市妇儿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报考行政岗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报考专职教师岗采取“笔试+实操及答辩”考试方式。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1、笔试
时间:2021年9月17日9:30-11:3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下一轮考试。若报考三类岗位的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下一轮考试。笔试成绩和下一轮考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女性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报考行政岗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实操及答辩
报考专职教师岗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实操及答辩。该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实操及答辩成绩当场宣布。实操及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
行政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教师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操+答辩”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妇儿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市妇儿中心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市妇联同时在东莞女性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妇儿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市妇儿中心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女性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2225961;联系人:黎雪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