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保缴费方式

更新时间:2022-04-26 18:21:11作者:未知

中山医保缴费方式

  加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失业后,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的部分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中代收代缴。

  城镇职工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下统称“参保单位”)。办理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参保单位内所有人员均应参保。

  参加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如不再参加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应于当年5月23日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变更手续。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相同。每月1日至25日为当月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参保人缴纳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代收或由地税部门征收。

  异地工作的在职职工或异地定居的退休职工参保人,可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工作或定居登记手续。自办理异地登记手续的次月起,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月缴费标准按月划入其个人银行存折账户包干使用,不再按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应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逐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当月缴费标准逐月全额缴纳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