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行三孩生育登记政策

更新时间:2022-03-22 01:15:04作者:未知

江西实行三孩生育登记政策

  关于实行三孩生育登记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我委将从8月15日起在全省内开放三孩生育登记。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后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含电子证照),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或者进行生育登记线上办理,领取《生育服务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做好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宣传工作。要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更新清理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市、县、乡级群众咨询电话,保证服务窗口电话畅通,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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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生育三孩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要求,自2021年5月31日起,各地医保部门要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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