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企业可以办理公积金缓缴吗?

更新时间:2022-04-28 10:29:26作者:未知

吉林市企业可以办理公积金缓缴吗?

  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办理缓缴

  办理要求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超过缓缴期限仍需缓缴的,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须补缴缓缴期间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的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终止)申请表》。

  办理场所

  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单位  期限  职工  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