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申请失业金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吗?

更新时间:2022-04-28 10:38:25作者:未知

海口申请失业金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吗?

  海口失业金申请

  不需要,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一件事打包办,不需要重新申请。

  申请要求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在海口市社保局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二)非本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以单位申报停保时填写的原因为准,如单位填写不正确,可提供纸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对在本省其他市县缴纳了失业保险,并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不再需要转移。

  领取时限

  每缴纳5个月领取1个月。

  按前款规定办法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计算领取期限超过18个月的,按18个月核定;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计算领取期限超过24个月的,按24个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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