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28 22:04:51作者:佚名

中山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办理指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办理指南

  申领条件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未满1年的,等到缴满1年后的12个月内再申请)。

  申领时限

  手术或分娩上月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的,于手术或分娩次月起1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手术或分娩上月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满12个月的,待缴满12个月次月起1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基本资料:

  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请表》

  ②单位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单位社保号、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及委托事项,并加盖公章。)

  ③受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情形材料:

  1、单位银行账户新增或变更维护

   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单位生育津贴申报

  ①出院记录(内容需包含出入院时间、孕周、排胎日期/手术日期、分娩方式/计生方式、胎儿数等信息,如门诊就诊的需门诊病历)

  ②参保人有效的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2办理方式

  用人单位持上述资料可到中山市医保经办机构(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者在各镇区医保经办前台就近办理。

  也可在自助终端机自助办理哦。

本文标签: 医保  津贴  复印件  手术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