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2-05-05 18:44:40作者:未知

偃师区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离婚登记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两寸单人证件照各两张、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凭预约码、行程码和健康码进行办理。

  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离婚申请受理条件(第一次):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为偃师区的居民。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两寸单人证件照各两张,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凭预约码、行程码和健康码进行办理。

  离婚登记受理条件(第二次):冷静期满后,可以办理。

  办公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一楼东停车场。咨询电话:0379-60302799。

本文标签: 偃师  所需  民政局  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