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1月7日起仅受理预约成功的婚姻登记业务

更新时间:2022-05-06 10:36:20作者:佚名

偃师区1月7日起仅受理预约成功的婚姻登记业务

  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公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婚姻登记机关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第二版)》文件要求,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将于2022年1月7日起,开始受理婚姻登记的网上预约服务。

  办事流程:当事人请提前一天登陆支付宝→豫事办→婚姻→结婚、离婚登记预约窗口申请。

  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1、结婚登记受理条件:男女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偃师区的居民或持有偃师区常驻户口证明(年龄要求: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两寸合影证件照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凭预约码、行程码和健康码进行办理

  2、离婚申请受理条件(第一次):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为偃师区的居民。

  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两寸单人证件照各两张,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凭预约码、行程码和健康码进行办理。

  3、离婚登记受理条件(第二次):冷静期满后,可以办理。

  离婚登记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两寸单人证件照各两张、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一同前往偃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凭预约码、行程码和健康码进行办理。。

  办公地址:偃师区首阳大厦一楼东停车场

  咨询电话:0379-60302799

  温馨提示:当前疫情形势严峻,请广大市民不要扎堆办理,来大厅人员请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佩戴好口罩,提前打开并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测量体温。由于系统办理流程繁琐,1月7日起,仅受理预约成功的婚姻登记业务。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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