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2-05-06 10:38:36作者:未知

中山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中山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属各类学校毕(肄、结)业生且未有就业经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关系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辞职或解聘证明;

  4、属个体经营或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属灵活就业转无业的,需提供原雇佣单位或雇主的解除雇佣证明;

  6、属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社会保险停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属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需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属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地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属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常住人员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提交证件原件,未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提交大一寸彩照1张。

  11.属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常住人员的,同时提供居住证。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本文标签: 原件  复印件  原单位  常住  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