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5-10 22:02:23作者:未知

保定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保定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病历

  2.检查、化验报告单

  3.出院小结

  4.出院证明

  5.费用明细

  6.财政监制章的正规票据

  7.医保卡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与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

  明确住院起付标准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职工一个年度内在同一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的,在所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基础上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调整住院报销比例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1%、88%、83%;统筹基金支付额3-7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3%、90%、85%;统筹基金支付额7-20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5%、92%、87%。以上各支付段,医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本文标签: 医疗机构  万元  医保  范围内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