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职工陪护假规定多少天

更新时间:2022-05-11 18:12:56作者:佚名

广西男职工陪护假规定多少天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

  产前检查陪护假根据产前检查的需要可以分散休,也可以连续休,累计不超过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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