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5-11 18:16:31作者:佚名
★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了广大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最新考试防疫要求,请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所有考生请提前14天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进入考点时通过手机集中展示。
(二)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请于考前14天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青岛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点此下载),考生进入考点时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三)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为避免影响考试,建议考生尽量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考前14天尽量不要离开青岛市,在外地的考生需尽早返回,至少提前两天达到青岛市(如5月21日考试,须5月19日前到达),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请5月16日以后入青返青的考生扫描“青岛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市外返回人员及特殊情况登记”二维码(点此识别进入填写),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四)按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入青返青考生,须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2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必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方可参加考试。5月21日参加测试的考生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应在5月19日上午8:00后和5月20日上午8:00后,5月22日参加测试的考生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应在5月20日上午8:00后和5月21日上午8:00后。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五)特殊情况进行隔离考试。考生属于以下情形并确需参加考试的,考前请主动联系青岛市招生考试院说明情况,按防疫要求统一安排在每半天最后场次普通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进行测试。考试时除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携带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外,部分考生还须按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还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还须持有考前14天内的1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还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及省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市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
5.尚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一般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和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包括防范区人员、已解除集中隔离限制的封控区和管控区人员)等。
(六)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程序处置。
(七)做好个人防护。考生须听从考点指挥,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在候测、备测、正式测试以及进出通道等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除验证身份外)。为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员安全,考生赴考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建议考生及陪考人员不要在考点附近聚集等候。
(八)考生在测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九)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在考后向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提出退费申请进行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