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5-18 08:03:44作者:佚名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和结婚登记的高效办理,跨区域登记需要提前预约,有一方户籍为本区域的则可以直接到现场排队办理,例如:男方户籍为崂山区,新人双方则可以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崂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青岛市结婚登记预约方式分为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
一、受理条件
➤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双方自愿结婚;
➤双方均无配偶;
➤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双方均提交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预约方式
➤网上预约入口:
1、山东省民政厅官网
2、“爱山东”APP
➤电话预约:
预约办理电话及地址
【市南区】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办事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3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中午值班) 周六、周日网络预约服务,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0532-68896199
【市北区】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办事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乐环路18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
电话:0532-88759599
【李沧区】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办事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永年路20号李沧区市民公共服务中心 南楼4楼402室①、②、③、④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中午12:00—13:30值班周六、周日可电话预约办理户籍地为李沧区辖区内的婚姻登记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0532-84634260;0532-84632596
【崂山区】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 结婚登记
办事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青岛国际创新园D1座4楼东区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序号: 16/17/18
电话:0532-88896990
【西海岸新区】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 婚姻登记窗口
办事地址:
1、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政务大厅3楼 电话:0532-85166022
2、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578号恒德大厦3楼登记大厅电话: 0532-8697531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窗口序号: 婚姻登记窗口
【城阳区】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 婚姻登记窗口
办事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二楼婚姻登记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上午工作时间9:00-12:00 下午工作时间13:30-17:00 午间服务时间12:00-13:30
窗口序号: 1.2.3
电话:0532-87868075
【即墨区】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办事地址: 即墨古城万寿宫街033-1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4:40,下午13:30-17:00
电话:0532-87556167
【平度市】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 平度市婚姻登记管理处
办事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一2号市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窗口序号: B区2楼
电话:0532-84389230
【莱西市】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 婚姻登记处
办事地址: 莱西市天津路9号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0--下午5:30;冬季上午8:30--下午5;00
电话:0532-88400682
【胶州市】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 婚姻登记处
办事地点:胶州市北京路行政东楼裙楼2楼
电话:0532-82206502;0532-82206599
三、预约时间
提前2-14天
四、所需申办材料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5)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五、登记流程及手续
当事人出具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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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2022年4月29日起对健康码中被“亮黄牌”的人员和行程码有“带星码”的人员限制进入有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