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公租房资格复审没过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5-21 08:01:18作者:未知

天津申请公租房资格复审没过怎么办?

  天津公租房资格复核:

  复核不合格的,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向其开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复核不合格通知单》。申请家庭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举证,经复核仍不合格的,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向其开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复核结果告知单》。

  办理流程:

  (一)对人口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的,需重新办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审核

  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向申请家庭开具《重新审核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通知单》。项目经营单位验证配租情况后,为其开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情况告知单》,同时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退还申请家庭。

  (二)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

  经审核合格的,为其发放新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并注明“该家庭已入围===项目,原申请人为===”。

  (三)申请家庭在规定期限内,将新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送交项目经营单位,项目经营单位重新提交资格复核申请。逾期未送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配租资格。

本文标签: 住房  通知单  资格  建委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