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忘交保证金还能继续租吗?

更新时间:2022-05-21 08:02:37作者:未知

天津公租房忘交保证金还能继续租吗?

  忘记交纳保证金不能继续承租。

  除不可抗力外,获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申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承租资格,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一)未按规定选定住房的;

  (二)未按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的;

  (三)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其他放弃承租资格的情况。

  保证金交纳标准:

  1、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

  2、其他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

本文标签: 保证金  住房  资格  标准  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