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5-23 10:31:26作者:佚名
关于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我县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宜阳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宜办【2021】11号)文件部署,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监督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从严查处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越线停车,店外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依法暂扣、拖移的车辆,除依法依规处罚外,车主、驾驶人必须接受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做出遵守交通法规书面承诺,由所在单位、社区(街道)负责人陪同,方可领回暂扣、拖移车辆。
三、公职人员存在车辆乱停乱放,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抄告其工作单位,并予以公开曝光。
四、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城市考评“负面清单”,按单位人员违法率分别采取通报批评、暂停发放文明奖、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等办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宜阳县文明办
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