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养老保险费自愿缓缴常见问题汇总

更新时间:2022-05-24 21:28:36作者:佚名

2022北京养老保险费自愿缓缴常见问题汇总

  Q1.什么人可以享受2022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自愿暂缓缴纳政策?

  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个体工商户和本市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申请暂缓缴费。

  注:灵活就业人员是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

  Q2.到达退休年龄以后已办理延长缴费的人员,可以申请暂缓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么?

  答:不可以。

  Q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以申请暂缓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么?

  答:不可以。

  Q4.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暂缓缴纳的险种包括哪些?

  答:本次只有养老保险费可自愿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不在缓缴范围,须按月正常缴纳。

  Q5.可暂缓缴纳什么时间段的养老保险?

  答:2022年的养老保险。

  Q6.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首次申请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8时至25日20时,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8时至15日20时。

  Q7.如何申请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个人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模块,选择“我要暂缓缴养老”,自愿暂缓缴纳费款所属期为申请当月及以后的每月(截至2022年12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只需选择一次,无须每月选择。

  Q8.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恢复暂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答:2022年5月18日8时至25日20时,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8时至15日20时。

  Q9.如何申请恢复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个人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模块,选择“我要恢复缴养老”。

  Q10.参保人可申请恢复什么时间段的养老保险费?

  答:参保人可自愿提前恢复缴纳费款所属期为申请当月及以后每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Q11.办理申请恢复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何时开始缴纳?

  答:申请当月开始的养老保险费须正常缴纳,请您次月起按税务部门规定按月进行缴费。

  Q12.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参保人可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每月1日8时至15日20时申请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Q13.最晚什么时候可以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最晚补缴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20时。

  Q14.如何申请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参保人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个人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模块,选择“我要补缴养老”自愿申请按政策规定补缴2022年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无须提交补缴材料。

  Q15.申请暂缓缴费后,补缴时按什么基数进行补缴?

  答:补缴时,按照补缴时点本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补缴基数。

  例如:2023年6月办理补缴,基数可在2022.7-2023.6年度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2023年7月办理补缴,补缴基数则为2023.7-2024.6年度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

  Q16.完成补缴后,缴费年限是否累计计算?

  答:是。

  Q17.办理完退休手续还能再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吗?

  答:不能。如您需要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请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前申请完成补缴,之后不再受理。

  Q18.办理完转外省手续后还能再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吗?

  答:不能。如您需要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请在办理转外省手续之前申请完成补缴,之后不再受理。

  Q19.办理完一次性清算、死亡清算手续后还能再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吗?

  答:不能。如您需要补缴缓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请在办理一次性清算、死亡清算手续之前申请完成补缴,之后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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