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2 03:13:03作者:未知
申请人:徐某,男,汉族,1966年x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xxx二单元301室,电话:1380997xxxx
被申请人:乌鲁木齐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xx区xx路39号,电话:0991-366xxxx。
法定代表人:李x平,xx木齐市华通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1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xx**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平**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徐xxx
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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