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公积金可以积多少分?

更新时间:2022-05-25 21:09:23作者:未知

天津积分落户公积金可以积多少分?

  公积金指标分值计算: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注: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其他指标分值计算:

  年龄分值: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之日为时间节点,进行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36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5分。

  连续居住年限分值:

  申请人需依法在津取得居住证后可申报积分落户。申请人居住证签注计算积分的时间,自取得居住证之月起至申报积分落户当月之间,持签注有效居住证累计满12个月积6分(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京、冀两地居住证与本市居住证的有效居住时间可累计,但京、津、冀申领居住证重叠的时间不重复累计。

本文标签: 居住证  日为  个月  截止日期  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