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2022年度紧缺人才认定通知

更新时间:2022-03-22 03:43:01作者:未知

庄河市2022年度紧缺人才认定通知

  关于开展庄河市2022年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以及《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市2022年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连就业的,视同引进),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 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

  (一)2022年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需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所列岗位条件,紧缺岗位所在行业领域应依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经营(业务)范围确定,在确定行业领域中选择申报岗位。

  (二)在连全职工作。

  (三)引进紧缺人才须与在连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五)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对照《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填报《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每一页均需盖章)报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三)审核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认定意见并向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反馈,同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报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申请人来连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为准,对学历超出岗位要求的,高于要求学历就读年限视同相关工作年限);

  (八)《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

  五、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12月1日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纸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电子版提供《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的可编辑文档)。

  (二)所有申报材料需盖好章后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彩色文件报送(每人一份)。涉密人员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

  受理部门:庄河市人社中心 就业人才管理科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8号511室

  联系电话:89725628

  附件下载

  附件1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xls

  附件3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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