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和小微企业怎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更新时间:2022-03-22 03:45:02作者:佚名

西安个人和小微企业怎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西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信用乡村创业人员、村干部及乡村医生)、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对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以基地不动产或其他资产为基地创业人员进行反担保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贷款额度: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同一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2年,财政全额贴息。

  三、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无不良信用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有相关合法经营执照或证明材料。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富秦家乐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四、办理资料

  1. 《西安市**县(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一式2份;

  2.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信用乡村创业人员、村干部及乡村医生)、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身份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经营手续及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7. 个人及配偶近期信用报告;

  8. 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贷款程序

  1. 申请人向创业项目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2.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并向县(区)担保机构推荐;

  3. 县(区)担保机构对借款人资格、创业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并出具担保证明;

  4. 经办银行依法履行审核责任,分别与担保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和贷款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办理部门

  西安小微企业创业贷款

  一、申领对象

  当年新招用具有陕西省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数量达到企业职工总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即可),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小微企业,均可申领。

  二、贷款额度

  1、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2、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自2018年3月27日起,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申请资料

  1.《西安市**县(区)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一式三份;

  2.企业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花名册及近三个月工资表;

  5.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人员的证明复印件;

  6.企业与新招用以上相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其他相关资料。

  四、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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