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6-01 08:01:46作者:未知

天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怎么办?

  失业人员死亡后补助办法: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本市在职职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标签: 失业人员  抚恤金  丧葬  失业保险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