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应在什么时候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

更新时间:2022-06-01 19:05:02作者:佚名

天津企业应在什么时候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

  企业工伤保险登记: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

  登记事项变更:

  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参保手续办理: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本文标签: 工伤保险  日内  用人单位  之日起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