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补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2 04:05:01作者:未知

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补贴申请条件

  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补贴

  申请条件

  (一)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托管的房屋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

  (二)住房租赁补贴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

  2.租赁住房的,须通过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三)购房补贴

  1. 2020年10月1日后购买自住住房且购房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含预购商品住房)。

  2.2020年10月1日至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一市)无住房不动产转让记录。

  3.应在商品住房网签或存量住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后6个月内申请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才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托管的房屋,与申领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在安居期限内,申请人可申请调剂选择免费租住或申领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之月起,自行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不再免费提供租赁住房。

本文标签: 住房  合肥市  申请人  配偶  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