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关于轮换机动车限行尾号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02 10:34:08作者:佚名

高阳县关于轮换机动车限行尾号通知

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轮换县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轮换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期间的每日7:00—19:00时,我县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通告如下:

  (一)2022年1月3日至4月3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4和9;

  星期二:限行5和0;

  星期三:限行1和6;

  星期四:限行2和7;

  星期五:限行3和8。

  (二)2022年4月4日至7月3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3和8;

  星期二:限行4和9;

  星期三:限行5和0;

  星期四:限行1和6;

  星期五:限行2和7。

  (三)2022年7月4日至10月2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2和7;

  星期二:限行3和8;

  星期三:限行4和9;

  星期四:限行5和0;

  星期五:限行1和6。

  (四)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1和6;

  星期二:限行2和7;

  星期三:限行3和8;

  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县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区域、类型,依照依照2020年12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1年县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执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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