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司不发高温补贴罚款吗?

更新时间:2022-06-04 00:43:01作者:佚名

济南公司不发高温补贴罚款吗?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企业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职工未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天气下,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改善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此外,还要认真落实高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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