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6-06 19:46:35作者:佚名
关于重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重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1.佳和西郡隔离点:2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
2.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另计标准同上。
二、收费时间
自2022年6月3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三、收费对象
在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四、费用减免对象
(一)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1.拥有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所辖3街7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户籍的人员;
2.在高新区直管园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3.在高新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4.医生、学生(在高新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5.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高新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6.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二)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五、工作要求
1.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对单位集中承接实施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
3.境外来渝返渝人员收费按原标准执行。
重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日
以上内容来源于2022年6月2日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发布的《关于重庆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