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侨子女出生办理户口有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2-06-06 19:46:50作者:佚名

天津华侨子女出生办理户口有哪些条件?

  天津华侨子女户口登记

  国内出生办理条件:

  对夫妻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户口已注销的华侨;或者一方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户口已注销的华侨,另一方为外国人,其在国内出生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准予在本市的(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子女不满6周岁的,应当提交相关材料,经公安分局审核后办理。

  国外出生办理条件:

  本人出生在外国且具有中国国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为在外国取得永久居留权、户口已注销的华侨,回国后准予在本市的(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子女不满6周岁的,应当提交相关材料,经公安分局审核后办理。

本文标签: 居留权  华侨  户口  子女  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