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6-09 19:43:36作者:未知

2022天津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天津夫妻投靠落户

  一、市内夫妻投靠:

  受理条件:

  夫妻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家庭户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房屋产权证明;

  4.房主、户主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二、外省市夫妻投靠

  受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请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1.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公民死亡,自登记结婚之日起满3年,且外省市户籍公民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证》、个人未再婚承诺书,以及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注销户口证明》(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2.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应当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排除。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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