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在外地生育分娩的报销待遇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6-10 17:22:18作者:佚名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在外地生育分娩的报销待遇是什么

  【提问】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外地生育分娩的医疗待遇标准是什么?

  【回答】

  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生育分娩的,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的定额标准为:

  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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