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二师疾控中心招录工作人员

更新时间:2022-06-10 17:23:19作者:佚名

2022年十二师疾控中心招录工作人员

  一、招录计划

  此次招录聘用人员24名,涉及1个岗位为核酸检测岗,专业涉及: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检验、食品工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卫生管理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等医学类相关专业。

(点击图片查看招录岗位)

  二、工资待遇及劳动关系

  工资标准和增长机制参照第十二师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招录对象和条件

  招录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录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能力和年龄条件;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具体岗位及招录条件详见《2022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录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报名时间

  2022年6月9日16:00至6月13日18:00。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6月9日16:00至6月14日18:00。

  面试时间

  2022年6月18日至6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

  线上面试。

  五、招录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录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网上报名

  所有岗位采用网上电子邮箱报名。

  1.报考人员通过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2022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了解招录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内容,如需信息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991-3781296。

  2.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第十二师政务网,下载《2022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2022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1份(本人承诺需手写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照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第十二师指定的招录邮箱bt12jkz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面试资格审查

  1.招录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按报名时间顺序只取专业前50名进入面试)将在第十二师政务网进行公示,报名人员6月15日可登陆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面试

  面试将对应聘者专业技术知识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递补

  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录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公示

  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岗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招录人员,并在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录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试岗、招录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第十二师聘用人员管理,试岗期一个月,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到岗后资格复核

  录用人员报到后,招录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在师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第十二师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组织实施。参加招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者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面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第十二师卫生健康委员会0991-3717780。

  七、招录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公告要求时间节点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十二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录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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