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对象+方式+材料

更新时间:2022-06-13 10:25:07作者:未知

江阴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对象+方式+材料

  申领对象

  ★退役军人(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三属)

  申领方式

  1、线上办理:可点击“江阴退役军人”公众号主页底部的“服务大厅”,进入“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栏目,按提示步骤操作,进行线上申请。对于年纪较大、无智能手机的退役军人可由其子女代为申请。提交申请后,将会进入信息核对、签字确认环节,请注意查收公众号发送的信息。

  2、现场办理: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所在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现场办理。因所填报信息较多,办理1人预计近30分钟。需现场办理的,要提前预约,错峰登记,确保带齐所需材料,同时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

  注:三属优待证目前只能通过线下申请!

  所需材料

  (一)本人申领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证件丢失、字迹不清存疑或以上证件中未显示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的,还需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红色鲜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三属”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持证人需提供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非持证人还需提供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4、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证书原件;

  5、电子照片: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二)委托他人申领

  除提交申请(登记)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监护人代为申领

  除提交申请(登记)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申领地点及受理咨询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所在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办理申请。

  江阴市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方式见公众号服务大厅——服务热线。

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

高新区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8020067
澄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986079
南闸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178012
云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610203
夏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8019087
申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868323
利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929070
璜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654378
月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592089
青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910176
徐霞客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538801
华士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218055
周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221891
新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121721
长泾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315886
顾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329014
祝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10-8608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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