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层次子女入(转)学(园)申请表

更新时间:2022-06-15 15:17:17作者:未知

洛阳高层次子女入(转)学(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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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阅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跨省、市、县(区)迁移或在本县、区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因公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3)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居住地跨省、市、县(区)迁移的;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流入地就学的。

  2.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获得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后,到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后递交给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应及时在学籍系统内提出转学申请并上传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及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家庭迁移户口等),双方学校及其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网上完成。其中,不同学制省份间办理义务教育跨省转学业务时,应按照1一9年级进行对应,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本文标签: 学校  学籍  学生  监护人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