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更新时间:2022-06-16 14:20:37作者:未知

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一)小学:各小学一年级在片内生、“特殊群体”和挂户生招生工作完成后,即核实生源,并视剩余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剩余学位招生。若决定开展剩余学位招生,则由区教育局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剩余学位招生只面向以下两类对象:

  1.户口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范围内,但父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含监护人具有长乐区户口且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住宿条件的境外适龄儿童);

  2.户口属于航城街道,但尚未纳入吴航航城片区小学就读范畴的适龄儿童(含监护人户口在航城街道的境外适龄儿童)。

  (二)初中:城关中学剩余学位招生面向长乐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朝阳中学和吴航中学剩余学位招生只面向以下两类对象:

  1.户口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范围内,但父母亲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2.小学阶段在长师附小、实验小学、吴航中心小学、鳌峰小学、洞江小学、海峡路小学和进修校附小等7所学校就读满三年及以上的、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住房条件的(含租房或寄居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自有房产的亲友处)、长乐非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含监护人具有长乐区户口且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住宿条件的境外适龄少年)。

  以上三所中学剩余学位招生办法由区教育局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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