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未居住登记直接申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2-06-16 20:15:40作者:佚名

南宁未居住登记直接申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未申报居住登记或申报登记居住未满半年,符合直接申领的,需提交的材料:

   1、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属于借住、寄住亲属、朋友等非租赁关系房产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房屋产权人或所有人对申领人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属于租赁房产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仍在租赁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未过期限且有房屋详细地址等内容)。)

  3、属于未申报居住登记申领人的,还需提供年内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否则不需提供。

  4、居住时间证明。

  (1)近期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核。

  (2)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核(有公章或印章或办理人签章可加盖,否则不需加盖)。

  (3)自有房产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可不受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即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的相关文件材料或记载个人信息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公共租赁房或拆迁回建协议或危旧房(改住房)协议(合同)等单位分房证明或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单位可重复使用首次办理材料复印件)和购房(租房)合同的小产权房或军区部队制发的军区房屋所有权证或军区房屋购房合同相关材料原件复核。

  (4)仍在租赁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南宁市房产部门出具、城区房产部门暂不采纳)的原件复核。

  (5)仍在经营期限内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一证通证照)的,提供原件复核,其本人及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可不受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6)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或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原件复核。

  (7)经设区市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8)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包括社区村委)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就业证明材料。

  (9)凡实际居住已满半年但未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口,可提供承诺实际居住已满半年的声明直接申领居住证。

  温馨提示:

  申报居住登记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签注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骗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经核实后,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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