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上牌条件

更新时间:2022-06-22 12:21:06作者:未知

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上牌条件

  办理条件

  1.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

  2.符合新、旧国标规定;

  3.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规定且合法有效;

  4.现场交验车辆审核通过。

  登记电动自行车标准

  本次集中登记上牌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包括:

  (一)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符合新、旧国标(新旧国标规定要求)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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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以及设计车速在25km/h-50km/h之间的两轮电动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按照《》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本文标签: 规定  国标  电动自行车  号牌  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