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6-23 18:28:38作者:未知
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4年6月23日以前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过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1.最高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相应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3.符合各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公告。考生专业情况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市补充规定。
5.报考人员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对招募过程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