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领取江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更新时间:2022-06-24 18:11:08作者:佚名

哪些人不能领取江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奖励对象资格注销

  1.死亡的;

  2.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3.户口迁出本市的;

  4.到国(境)外定居的;

  5.再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的。

  奖励对象

  具有本市户口,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离退休待遇(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生育或收养的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

  1.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

  3.符合本省生育政策规定、经批准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

本文标签: 子女  孩子  夫妻  户口  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