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保报销对象

更新时间:2022-03-22 06:23:03作者:佚名

大连市医保报销对象

  一、大连市医保报销对象

  1、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

  2、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

  二、大连市医保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三、大连市医保报销流程

  门诊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单位就诊时,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应由参保人员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下同)或现金等方式支付,应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单位直接结算。

  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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