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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6-29 12:48:15作者:佚名
2022年伦教街道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招生方案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22〕2号)、《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5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计划生育”加分指标项目的通知》(佛府办函〔2022〕48号)、《关于取消<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学前教育”作为区自定义加分指标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的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遵循新市民积分制管理办法,按照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的原则,在招收伦教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根据剩余学位数,结合积分、个人志愿统筹安排,直至学位额满为止。不接受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二、申请入学的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其父(或母)持有伦教街道有效居住证且现居住证地址在伦教街道内的适龄儿童可以作为普通借读生申请入学。
三、学位安排
适龄儿童的父(或母)作为申请人,按《附件2:普通借读生申请入读公办小学所需材料》所列的计分项目进行量化计分。计分完毕,按照“一镇(街道)一线”的方式,根据学位数、按积分排名、入学志愿填报等在全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普通借读生入读,额满即止。入学志愿相同,积分排名居前者优先安排;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若排名依然并列,则采取抽签方式安排。不接受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四、招生程序
(一)招生宣传
伦教街道流管服务中心、街道教育办在6月下旬,通过“宜居伦教”公众号、伦教教育信息网、学校、幼儿园宣传招生政策及在各小学、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2022年伦教街道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招生方案》,严格按招生原则和时间进行招生,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在报名前准备好有关的报名材料(见附件2),报名时需提交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具体安排
1. 申请表领取:2022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在伦教街道和各村(社区)的流管服务窗口、现就读的伦教幼儿园或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门卫室领取,或通过伦教教育信息网和“宜居伦教”微信公众号下载。
2. 学位数公布:2022年6月29日;公布地点:“宜居伦教”公众号、伦教教育信息网、各村(社区)报名点公告栏、各公办小学门口。
3.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6日。鉴于现阶段疫情防控的形势,减少人员聚集,做好报名分流工作。不在伦教街道就读幼儿园、托儿所的适龄儿童,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办公时间内致电伦教教育办预约报名地点和时间。在伦教街道就读幼儿园、托儿所的适龄儿童,其申请人不需要电话预约,伦教教育办将统筹安排,通过幼儿园、托儿所通知申请人具体的报名分流地点和分流时间。
4. 报名地点:申请人前往已预约的村(社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站或伦教街道流管中心报名登记,每一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只能选择一个窗口报名。
5. 积分核查:2022年7月7日至7月13日,各计分部门核查并计算积分。
6. 积分初次公布:2022年7月15日,积分初次公布。公布地点:各村(社区)报名点公告栏、伦教教育信息网。
7. 积分复核:2022年7月15日(上午10:00-11:30,下午2:30-5:00),积分复核申请。申请人如对积分结果有异议,可在该时间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各报名点提出积分复核申请(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及补交材料)。如在该时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对积分结果无异议,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8. 复核后积分公布:2022年7月19日,积分公布。公布地点:各村(社区)报名点公告栏、伦教教育信息网。
9. 学位安排公布:2022年7月22日,学位安排公布。公布地点:各村(社区)报名点公告栏、伦教教育信息网。
10. 学位确认:2022年7月22日(下午2:30-5:00),学位确认。请申请人持报名回执带报读儿童到安排学校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办理学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五、说明
(一)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或母作为申请人(新市民),要在报名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表并同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及补交材料。
(二)本方案中的“普通借读生”必须是纳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范围的新市民子女。
(三)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申请以个人自愿为原则。积分申请要求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并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四)适龄儿童父(或母)申请报名时,按就高原则,只取父母其中一方的积分。
(五)已取得全国小学学籍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如发现重新报读,学校将取消其学位安排。
(六)关于志愿填报:适龄儿童家长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身积分情况合理选择学校填报志愿。录取时,将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和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
(七)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入学申请。
(八)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方案。
六、部门职责
人大办公室负责担任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新市民证明核查评分。
组织部门负责担任区级以上党代表及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新市民证明核查评分。
公安机关负责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核查评分。
教育部门负责新市民随迁子女学籍档案情况的核查。
民政和人社部门负责婚姻状况证明和申请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核查,并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会保险情况证明以及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核查评分。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核查评分。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婚检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资料、无偿献血证书以及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与捐献证书的核查评分。
经济发展部门负责当年的前一年纳税超千万元或产值超亿元工商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区龙腾计划企业和“星光工程”企业就业人员证明的核查评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商营业执照及企业类别的核查评分,负责科学技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权证书、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就业人员的核查评分。
税务部门负责纳税凭证的核查评分。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证明、环卫从业人员证明的核查评分。
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的核查评分。
新市民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出租屋登记备案合同、居住证、新市民表彰奖励及流管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核查评分。
团工委负责由其组织的志愿者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证明的核查评分。
九、文件查看地点
街道流管中心、各村(社区)流管服务站、各小学、幼儿园公告栏,“宜居伦教”公众号和伦教教育信息网可查看该文件。
十、附则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积分制服务管理的规定,如果与本方案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以此方案为准,并由伦教街道流管中心和伦教教育办负责解释。
十一、附件
1. 2022年伦教街道一年级普通借读生招生咨询电话;
2. 普通借读生申请入读公办小学所需材料;
3. 2022年伦教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表(普通借读生用);
4. 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