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地产限售政策

更新时间:2022-06-29 19:45:44作者:未知

东莞房地产限售政策

  根据东莞“莞e认购”购房意向登记系统《承诺书》提示事项:

  1.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前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无限转让年限要求。

  2.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后(含零时) 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3.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启用后,通过积分排序公证摇号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首付比例

  (一)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四)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文标签: 住房  不低于  比例  首付款  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