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

更新时间:2022-07-01 12:09:39作者:佚名

成都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60%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执行。

  上限:20355元/月

  下限:4071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80% (5428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的100%核定(6785元/月)。

  注:2021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元(简称“全口径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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