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乐清幼升小及小升初政策照顾类入学对象

更新时间:2022-07-01 16:07:15作者:佚名

2022年温州乐清幼升小及小升初政策照顾类入学对象

  2022年温州乐清幼升小及小升初政策照顾类入学对象

  对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予以照顾,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1)在我市范围内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华人华侨和港澳、台胞子女;符合《乐清市人才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学校实施细则》(乐教〔2022〕57号)规定的各类人才子女(第一层次以下的人才子女原则上不安排丹霞路小学、建设路小学滨海校区和建设路校区、实验小学滨海校区、城南第一小学等学校和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教职工子女等对象要求在本校就读的,需提供实际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优先照顾入学。

  (2)省绿叶奖获得者,温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乐清市级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温州市级第二层次(“三坛”、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参加考核合格)及以上骨干教师子女;从教10周年以上乡村教师(指享受浙江省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教师)子女。

  (3)根据《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乐委办〔2012〕67号)规定,经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且符合条件的高积分随迁子女。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中小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何申请政策照顾入学?

  答:不同类型条件的政策照顾学生由不同单位审核,家长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不同单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具体为:

  市教育局: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温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乐清市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子女,温州市级第二层次(“三坛”、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考核合格)及以上骨干教师子女;从教10周年以上乡村教师(指享受浙江省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教师);符合政策的移民对象、民办学校的优待对象等。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符合《乐清市人才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学校实施细则》(乐教〔2022〕57号)规定的各类人才子女。

  市侨办:华人华侨子女。

  市外办:港澳同胞子女。

  市台办:台胞子女。

  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参与积分制管理的高积分新居民人员子女。

  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须于规定时间内将证明材料提交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文标签: 子女  乐清  市级  温州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