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保账户共济使用开始时间(附使用范围)

更新时间:2022-07-01 21:43:28作者:佚名

贵阳市医保账户共济使用开始时间(附使用范围)

  一、贵阳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时间

  从2022年9月1日起,贵阳市个人医保账户实施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二、贵阳市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后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三、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在哪些地方共济使用?

  个人账户可以在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共济使用。

  定点医药机构不具备直接共济使用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凭有关结算票据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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