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办法

更新时间:2022-07-04 16:09:47作者:佚名

银川市西夏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办法

  银川市西夏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办法

  (一)西夏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登记信息严格审核适龄儿童少年年龄、户籍、住房等材料,保证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学位紧张的招生片区内住房信息,在2022年该房址(属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入学后,招生平台将自动实施锁定管理(该房址在小学入学后5年内或在初中入学后3年内,只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片区入学依据;锁定期满后,该房址方可作为其他家庭子女的入学依据)。

  一份房产多人占有份额的,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持有份额须达到住宅房产证载明面积51%及以上。

  在学位紧张的招生片区内未交付入住的房屋,暂不纳入2022年片区招生范围。法定监护人名下的营业房、商用房和公寓,不作为学位紧张片区就近入学的直接依据。

  (二)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在流入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含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规定。随迁子女入学以相对就近、合理调剂为原则,采取“一址对应多校”或“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依据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对照西夏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台账花名册》,做好残疾学生入学安置工作。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参与银川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执行民办学校属地教育局统一招生政策。未被录取或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选择回西夏区就读,由西夏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四)转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宁教基〔2017〕32号)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自治区)、市、县(区)迁移或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跨县(区)迁移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须先进行网上登记,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区、市直属学校由该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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