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07-06 14:38:50作者:佚名

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3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由荔湾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自主招生部分由幼儿园组织实施。

  一、招生对象和办法

  (一)招生对象。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招收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及之后,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荔湾区户籍及具备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的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办法。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分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区教育部门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电脑摇号比例为90%,幼儿园自主招生比例为10%。

  1.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90%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其父或母是该小区业主,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同时适龄幼儿以及父或母具有与其小区房产证相一致的户籍;凡业主为祖辈的,除满足适龄幼儿以及父或母具有与该小区房产证相一致的户籍外,该居住地还需为幼儿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若90%的比例无法满足优先考虑的小区业主,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符合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入园直至100%。

  3.若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优先考虑学位的适龄幼儿中通过电脑派位进行招录,幼儿园不再面向社会招生,没有自主招生指标。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二是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并报主管的教育部门备案;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布招生方案。

  4月8日由区教育局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m.gz.bendibao.com/life/www.lw.gov.cn)教育服务专栏、广州荔湾发布以及广州荔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具体招生方案通过网站或者宣传栏同步公布该园招生方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可以填报我区一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网上报名设一个填报志愿。

  2.双胞胎(多胞胎)参加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1)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资格。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幼儿园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3.已经被第一批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的适龄幼儿,不得再参加我区第二批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

  (三)第一批报名与审核(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工作)。

  4月23日9:00-4月27日17:00,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核实报名资格,幼儿园负责资料审核并网上填写核实情况,与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适龄幼儿监护人一起完成现场网上报名,办理报名手续。

  4月29日15:00,荔湾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进行电脑派位,同时该类幼儿园网上录入录取结果。

  4月30日-5月7日,幼儿园在公示栏里对外公布优先录取名单。

  (四)第二批报名与审核(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

  5月9日9:00-5月13日17:00,凡符合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 (http://59.42.21.109/lwyebm),填写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完成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5月17日15:00,荔湾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现场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结束后,幼儿监护人可通过登录“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http://59.42.21.109/lwyebm)查询派位结果。

  5月18-20日,凡经电脑随机派位拟录取的适龄幼儿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第二代身份证、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及幼儿园要求的其他资料),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幼儿园现场打印《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录取审核表》,拟录取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并由幼儿园负责在招生平台录入审核结果。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资料或在规定时间未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审核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核期间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按排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直至录满为止。

  5月21日-5月27日,审核及注册结束后的录取名单由各幼儿园在其公示栏或网站公布。

  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可继续报读其他类型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适龄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严格按照各项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及媒体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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