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2-07-06 20:06:23作者:未知

中山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中山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第二点 第(五)项 就业见习补贴。

  二、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四、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五、申请材料

  见习协议书;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首次申请时提供);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六、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起(实际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Region=442000),选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打印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2021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工作。

  八、办理地点(方式)

  1.窗口受理。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2.网上受理: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点击进入:申请入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书面、电话、短信。

  十、咨询电话

  0760-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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